教育部办公厅组织实施国家培训计划(2011)

时间:2018-08-28 15:45:53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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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直辖市教育部(教育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11年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教师办公室{2011}第2号)的通知,决定:组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重点教师远程培训计划(2011),具体情况如下:

通过培训,帮助重点义务教育教师了解和掌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后的概念、目标、内容和教学要求,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宁波市骨干教师辐射全区其他教师,进一步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实施,为教师提供保障。

附录1列出了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八个省(市)承担义务教育地方培训任务的一万名重点教师,以及1000名重点培训员(以及远程培训指导员)。来自八个省(市)的培训中心,附件2。

针对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核心,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随需应变的培训。m标准,解释修订课程标准的结构和内容,新课程标准的案例研究,新课程课堂教学的策略和方法,新课程中的教师培训。

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十月前十天,骨干培训师(远距离培训辅导员)培训30小时,义务教育骨干教师从十月到十一月在互联网上进行培训。远程培训结合在线学习和交流,离线讨论和实践。在培训期间,学员花了大量时间进行在线学习和交流,在50小时内,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公布。

教育部教师教育司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国家培训方案-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方案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远程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与实施的具体协调。通过招标确定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教育电视台、高等教育出版社。国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百年书人网、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承担培训任务。具体任务由附件3分配。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选拔受训人员,组织培训班,管理和监督省级项目的实施。各省(市)选拔1名省级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和管理。每个省分为学科,根据城市设立培训班,每班约100人,人数不足,可以跨市组班。每班指定一名骨干教练员作为远程培训的教学经理和导师。NG班,骨干训练师必须参加集中培训。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项目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充分调动优质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本系已拨专项经费,用于本培训课程的资源开发、远程培训辅导员的集中培训、培训教学和技术服务等。各地应为项目组织所需经费提供支持。对区域内的教学指导和培训场所进行管理。远程培训师参加集中培训,运输费用由单位报销。各任务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编制培训预算。税务局和有关财务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于9月15日前提交边远项目办公室。经审批后,60%的培训资金应当预先拨付。培训任务结束后,承包商应当提交项目资金的决算报告(应当加盖承包商的财务印章),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余额分配。我们部门的绩效评估。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省(市)在培训期间向项目办公室提交了至少2份工作简报。ING时期。

2。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认真选择和推荐义务教育重点教师和培训人员。要求省(市)将重点培训人员和培训人员的信息表(附件4和5)提交边远项目办公室。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于9月10日问世。

三。培训任务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培训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教学管理和技术服务暂行办法》的要求,组建高级培训专家组,培养高素质的运用培训课程资源,加强集中培训和远距离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加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门、培训班沟通协调,确保培训得以实施。培训期间,应及时汇总,并至少向项目办公室提交5个阶段的工作简报,培训后15天内提交项目办公室。F项目实施。

4。学员可以通过项目网站提供的链接(http:guopei.ncet.edu.cn/)登录到相应的培训平台。

教师教育部联系人:王冰明、王伟、谭志雄。电话:010-66097842、66097838、66096310、传真:010-66020522、地址:北京西单大木堂胡同37、邮政编码:100816。

国家培训项目: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办公室:杜广生、李凤兰。电话:010-66490949、66490947、传真:010-66490949、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街160号091、邮政编码:100031、电子邮件:国培基华@163.com。

附件:1。国家培训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方案

2。国家培训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方案

三。国家培训计划(2011)-义务教育重点教师远程培训计划任务承担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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