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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招生办:2013下半年郑州自学考试考试指导

时间:2018-08-13 09:42:19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浏览:0
二、认真检查纪律纪律、维护公信力、检查室考试作弊者,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章规定办理。见附录2)要求考生认真学习。考试期间,违纪的考生将在考试后直接通知考生,并违反纪律公布。如有异议,请在15天内向河南省招生办申请复议。

三、本人的身份证考生在考证中遗失的考生将于10月18日至第二十日凭身份证到市政府机关进行临时考试;未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的考生应向本局申请。C安全部门及时办理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影响审查。军事入境检查可作为军人证件或军事(警察)官方证件代替身份证;退伍军人身份证尚未办理。可以参加入学证书考试;未满十六岁的考生可以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进入外地,出生年份是基于准年检的出生年份和月份。如果姓名不一致,机智。身份证,如果是同音字,可以进入入学考试;另一个字或大名,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明白原因,证明是同一个人。

四、要求考生认清考点名称、检查室编号和座位号的考试通知书,请事先熟悉考试的位置,注意错误的地点、检查室和错误座位的位置,否则;根据规定,试卷将被拒收,不准携带手机、对讲机等移动电话进入现场。违规者将受到处罚。根据全省统一规定,监考人员在考生进入考场时,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定期检查考生。监考人员不承担责任,监考人员不负责将考生贵重物品,如手机等贵重物品保存到检查室,如果丢失,自负。

五、自学考试是随机安排的检查室,考生在答题前将自己的座位号写在试卷上,注意检查室的数量,不要做任何其他的标记,否则将根据相关的处理进行处理。图谋。

6。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级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考生在每次考试结束前不得交论文,请提前准备考生。

七月、11月22日后,考生可在河南招生办或郑州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站服务平台查询考试结果。

八、从11月22日至第二十五日,对免检表进行审查和变更。变更包括转移到其他省份(省)、转移到本地区、合并考试号和成绩。从考试开始,携带电子录像机不具备毕业资格,请在出境手续中出示郑州机票,免除考试,除出示入学证明外,还需出示原件或相关证件。二、毕业笔录原件及复印件,在办理其他省份的转学手续时,除出示当地和省级录取通知书外,还需要省考试厅出具的转递信(一人一函)。办理毕业手续后,不再办理手续,在金水、中源乡、27、关成、慧等城市有5个挂号站。

九、从12月12日至第十六日,申请毕业手续。凡提供所有合格课程的考生,本人持有考试证书、身份证到最近的报名站申请毕业手续,而本科生必须携带原证书。大专以上学历,有实际联系的专业,毕业考试前必须通过主要考试机构的实际联系考试,未完成毕业手续的学生不列入毕业名单。阿特斯。

十,如果考生查阅或查询有关自学考试的政策、法规和其他信息,可以登陆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络和郑州招生考试信息网络,即http://www-Heaa.gv.cn 和http:/www.ZZZS.com /,和6810161667882020。

1。考试前二十分钟,考生凭考证、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除了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选择题)、圆珠笔、钢笔、三角形和指南针之外,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材料、报纸、草稿纸和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传呼机、手机等)。对讲机、电子笔记本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的项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程序,计算器不具有程序存储功能。

三、考生入场后,应按人数入座,把我的准考证

6。考生收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入卡证号和座位号。d.

七、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试题的要求使用蓝黑色手写圆珠笔(钢笔)和铅笔;非选择题(主观题)用蓝黑笔迹(或钢笔)书写,并使用解决方案。答案是否定的,如果答案是否定的,答案是无效的。

八,考生在试卷错误时举手提问,提问不清楚。应试者应公开回答问题,试题中涉及的问题不应向考官提出。

九、考生在检查室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检查室的纪律,不可听从耳,左右看,不要偷窥或抄袭他人的答案;不得夹带、假检查或换卷;不准吸烟。

十、考生离开检查室时,必须交试卷,不允许留有试卷或试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回答问题,转过身,依次放在桌上。监考员在被允许检查室之前不会离开检查室。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不因任何原因干扰监考员的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按照规定处理检查室的问题。监考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威胁的,由公安机关调查,并通知单位。

十二。违反考生规则,不服从监考人管理的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同时拖延一至三年。

第5条考生未遵守考试大厅纪律或遵守考试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考试纪律:

(5)噪声、吸烟等行为影响考试大厅内禁止检查大厅或教育考试机构的秩序;

(8)在笔录、笔迹以外的笔迹、笔迹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试成绩或标示信息;

第六名考生违反公平正义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试图取得答案或考试成绩。下列行为之一应被视为考试作弊行为。

(1)参加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面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电子设备的;

第七名教育考试机构和考试工作者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考试作弊行为:

第八名应试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检查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检查人员的管理,不具有扰乱检查室和检查工作场所秩序的下列行为:

第九名考生中有第五项违纪违规考试之一,取消考试成绩,其中一名考生在考试中有第六或第七次作弊,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的成绩均为无效;高等教育的胺化,取决于情节的严重性,可以进行一至三年的考试或一至三年的毕业延迟,考试结果在考试期间无效。

第十名考生中,有一人有第八项被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对该科目的继续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办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名考生作弊的考试成绩和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其他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由证书颁发机构宣布无效,责令退回证书。被没收或被录取;入学学校已被录取或入学。取消入学或学校状况。

第十二人代替他人,代替他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这是学校的学生。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学校被开除;其他教育机构由教育考试机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被解雇或罢免。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进行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个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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